【名称】《孙子兵法》
【作者名】孙武
【朝代(国家)】春秋
【作者简介】
孙武(公元前6世纪末至公元前5世纪初),亦称孙子,字长卿,春秋时齐国乐安(今山东惠民,一说博兴)人。伟大的军事家和军事理论家。我国军事理论的奠基者。著有《孙子兵法》传世,此书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兵书,也是世界上最早的兵书。
孙武的祖先叫妫满,被周王封为陈国国君(陈国在今河南东部和安徽一部分,建都宛丘,今河南淮阳)。公元前672年,陈国内部发生政变,陈太子被杀,孙武的直系远祖陈完受到牵连,逃到齐国,投奔齐桓公。
齐桓公见陈完颇有才干。授予他“工五”即管理手工业事务的长官之职。陈完在齐国定居以后,改姓田,田氏遂在齐国扎根,直到最后喧宾夺主,最后把姜姓的齐国改成了田氏。一百多年后,田氏家族成为齐国国内后起的一大家族,地位越来越显赫,在齐国的领地也越来越扩大。田完的五世孙田书(孙武的祖父),做了齐国的大夫,因为领兵伐莒(今山东莒县)有功,齐景公在乐安封给他一块采地(诸侯封赐给所属卿、大夫作为世禄的田邑,又称“采邑”式“食邑”),并赐姓孙氏。因此,田书又被称为孙书。孙书的儿子孙凭(孙武的父亲),做了齐国的卿,成为齐国君主以下的最高一级官员。
孙武大约生于公元前535年左右的齐国乐安(今山东惠民),具体的生卒年月日不可考。由于贵族家庭给孙武提供了优越的学习环境,孙武得以阅读古代军事典籍《军政》,了解黄帝战胜四帝的作战经验以及伊尹、姜尚、管仲的用兵史实,加上当时战乱频繁,兼并激烈,他的祖父、父亲都是善于带兵作战的将领,他从小也耳闻目睹了一些战争,这对少年孙武的军事方面的培养是非常重要的。
但当时的齐国,内部矛盾重重,危机四伏。齐景公初年,左相庆封灭掉了右相崔杼。接着田、鲍、栾、高等四大家族又联合起来,赶走了庆封。后来,内乱日甚一日,齐国公室同四大家族的矛盾,四大家族相互之间争权夺利的斗争,愈演愈烈。孙武对这种内部斗争极其反感,不愿纠缠其中,萌发了远奔他乡、另谋出路去施展自己才能的念头。
当时南方的吴国自寿梦称王以来,不断向中原学习,以求摆脱楚国控制,富国强兵。晋国看到吴国的兴起可以牵制的楚国,减少对中原的压力,所以派人入吴传授中原文化,尤其是帮助吴国按中原兵制进行改革以增强军事实力。吴国也对中原文明表示出了极大的兴趣,吴王寿梦的儿子季札,就受到过孔子的赞扬,认为他“懂礼”。孙武认定吴国是他理想的施展才能和实现抱负的地方。大约在齐景公三十一年(公元前517年)左右,山东逃奔到南方的吴国。
孙武来到吴国后,在吴都郊外结识了从楚国而来的伍子胥。伍子胥原是楚国的名臣,公元前522年因父亲伍奢和兄长伍尚被楚平王杀害而潜逃到吴国。他立志兴兵伐楚,为父兄报仇。孙武结识伍子胥后,十分投机,结为密友,避隐深居。公元前515年,吴国公子光通过伍子胥的帮助,利用吴国伐楚,国内空虚的机会,以专诸为刺客,袭杀吴王僚和公子庆忌,然后自立为王,称阖闾。
阖闾是个胸怀大志的人,即位后,就礼贤下士,任用伍子胥等一批贤臣,他又体恤民情,不贪美味,不听淫乐,不近女色,注意发展生产,积蓄粮食,建筑城垣,训练军队,因而大得民心,吴国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。阖闾又注重搜求各种人才,立志要使吴国更加强盛,时而向长江中游发展,灭楚称雄。
这时,伍子胥向吴王阖闾推荐了正在隐居的孙武,向吴王介绍孙武的家世、人品和才干,称赞孙武是个方能安邦、武能定国的盖世奇才。吴王不信。伍子胥便反复推荐,仅一个早上就推荐了7次,吴王才答应接见孙武。
周敬王四年(前516年),吴王阖闾亲自召见孙武。孙武见了阖闾,便把自己所写的13篇《孙子兵法》,一篇一篇地呈给阖闾看。阖闾每看一篇,都拍案叫绝。吴王欲试孙武用兵,就说:“先生所著兵法十三篇,我都拜读过了,那里面所淡,甚是精妙,不知您的理论,可不可以拿来实地操练一下?”孙子答道:“当然可以。”阖闾又说:“可以就近调我宫里的妇女来演练吗?”孙子回答:“自然可以。”于是出宫女一百八十人交他操练,孙武将宫女编成两队,并以吴王两个宠姬分任两队队长。然后要他们全体持戟,准备操练。孙武向他们发令说:“你们知道自己的心、左右手和后背吗?”宫女回答:“知道!”孙武号令他们:“我发令向前,你们就看你们心口所对的方向;向左,就看右手所在的方向;向右,就看左手所在的方向,向后,就看背所对的方向。”号令交待清楚,便陈设出斧钺等刑具以示警戒,又。“三令而五申之”,反复说明。于是击鼓传令:“向右。”宫女们都大笑起来。孙武讲:“约束不明,号令不熟,这是将领的过错。”又三令五申地交待好几遍,然后击鼓传令:“向左!”宫女们又大笑。孙武说:“纪律不清楚,号令不熟悉,这是将领的过错;这些既已交待明白,却不依号令去做,这乃是队长和士兵的过错了。”要斩两位队长。台上观看的吴王见要斩他的爱姬,大吃一惊,忙派人传令:“我已经晓得将军善用兵了。我如果没有这两个妃子,连吃东西都没有味道,希望不要杀他们。”孙武说:”我既已受命为将,将在军,君命有所不受。”于是杀了两个队长示众。依次用后二人为队长,再击鼓操练,向左向右,上前退后,跪下起立,无不符合命令和纪律要求,全体肃然,没一个敢出声。这时,孙武派人向武王报告:“队伍已操练整齐,大王可以试来看看,听凭大王怎样使用他们,即使叫他们赴汤蹈火,都是可以办到的。”吴王知道孙武真的善于用兵,终于用他做了将军。这件事,从一个侧面显示出孙武做为一名将军的风采和品格。
孙武与伍子胥共同辅佐阖闾经国治军,制定了以破楚为首务,继而南服越国,尔后进图中原的争霸方略;并实施分师扰楚、疲楚的作战方针,使吴取得与楚争雄的主动权。公元前512年(吴王阖闾三年),吴军攻克了楚的属国钟吾国(今江苏宿迁东北)、舒国(今安徽庐江县西),吴王准备攻楚,孙武认为“民劳,未可。”请再等待。伍子胥则提出疲楚的战略,建议把部队分为三军,每次用一军去袭击楚国的边境,“彼出则归,彼归则出”,用这种“亟肆以疲之,多方以误之”的战法来疲惫楚军,消耗楚的实力。阖闾采纳了这个意见,反复袭扰楚国达六年之久,使楚军疲于奔命,为大举攻楚创造了条件(参见吴楚争霸战争)。孙武和伍子胥还根据楚与唐、蔡交恶,楚国令尹子常生性贪婪,因索贿得不到满足而拘留蔡、唐国君,蔡、唐两国对楚极其怨恨的情况,献联合唐、蔡以袭楚之计。蔡、唐虽是小国,但居于楚的侧背,这就为吴军避开楚军正面,从其侧背作深远战略迂回提供了有利条件。
公元前506年,吴国攻楚的条件已经成熟,孙武与伍子胥佐阖闾大举攻楚,直捣郢都(今湖北江陵西北)。吴军要由今天的苏州进到江陵附近,进行千余里深远的战略奔袭。孙武等人协助阖闾制定了一条出乎楚国意料的进军路线,即是从淮河逆流西上,然后在淮油(今河南潢川西北)舍舟登陆,再乘楚军北部边境守备薄弱的空隙,从著名的义阳三关,即武阳关、九里关、平靖关,直插汉水。吴军按照这一进军路线,顺利地达到汉水,进抵楚国腹地。楚军沿汉水组织防御,同吴军隔水对阵。由于楚军主帅令尹子常擅自改变预定的夹击吴军的作战计划,为了争功,单独率军渡过汉水进攻吴军,结果在柏举(今湖北汉川北)战败(参见柏举之战)。吴军乘胜追击,5战5胜,占领了楚的国都郢城,几灭亡楚国。
在吴王北上与齐晋争霸的斗争中,孙武同样发挥了重要作用,所以《史记》说:吴国“西破强楚,入郢,北威齐、晋,显名诸侯,孙子与有力焉。”
此后,孙武隐居,不知所终。
孙武所著《孙子兵法》,不但是我国最早的兵书,也不仅在军事理论方面达到了前无古人的高度,而且在军事哲学方面也堪称民族智慧的结晶。《孙子兵法》的军事思想丰富而深邃,最早涉及战争全局问题,认为“兵者国之大事”,战争胜负不取决于鬼神,而是由政治、经济、天时、地利、人事等多种因素所决定其中,尤其重视“民”对战争的态度,主张修明政治,予民拟利,用亩大而税轻的办法以争取民心。提出“先胜而后求战”,“不战而屈人之兵”的战争指导思想。在中国和世界军事史上,首次概括出“知己知彼,百战不殆”这一普遍的军事规律。注重全面分析敌我、众寡、强弱、虚实、攻守、进退、奇正等矛盾双方,总结出“以正合,以奇胜”,“攻其不备,出其不意”、“因敌而制胜”等若干至今仍有研究价值的指导原则,具有朴素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因素。
《孙子兵法》为中国古代军事学奠定了基础,对后世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。北宋时,《孙子兵法》列为《武经七书》之首,被誉为“兵学圣典”或“兵经”。孙武也成为我国古代军事谋略学的鼻祖,被后世誉为“兵圣”。不但影响了中国,而且被译为英文、法文、德文、日文,成为国际间最著名的兵学典范之书。《孙子兵法》不仅运用于军事领域,还被推广运用于社会的各个领域,尤其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。
【正文】
始计第一
孙子曰:
兵者,国之大事,死生之地,存亡之道,不可不察也。
故经之以五事,校之以计,而索其情:一曰道,二曰天,三曰地,四曰将,五曰法。道者,令民于上同意,可与之死,可与之生,而不危也;天者,阴阳、寒暑、时制也;地者,远近、险易、广狭、死生也;将者,智、信、仁、勇、严也;法者,曲制、官道、主用也。凡此五者,将莫不闻,知之者胜,不知之者不胜。故校之以计,而索其情,曰:主孰有道?将孰有能?天地孰得?法令孰行?兵众孰强?士卒孰练?赏罚孰明?吾以此知胜负矣。将听吾计,用之必胜,留之;将不听吾计,用之必败,去之。
计利以听,乃为之势,以佐其外。势者,因利而制权也。兵者,诡道也。故能而示之不能,用而示之不用,近而示之远,远而示之近。利而诱之,乱而取之,实而备之,强而避之,怒而挠之,卑而骄之,佚而劳之,亲而离之,攻其无备,出其不意。此兵家之胜,不可先传也。
夫未战而庙算胜者,得算多也;未战而庙算不胜者,得算少也。多算胜少算,而况于无算乎!吾以此观之,胜负见矣。
作战第二
孙子曰:
凡用兵之法,驰车千驷,革车千乘,带甲十万,千里馈粮。则内外之费,宾客之用,胶漆之材,车甲之奉,日费千金,然后十万之师举矣。
其用战也,胜久则钝兵挫锐,攻城则力屈,久暴师则国用不足。夫钝兵挫锐,屈力殚货,则诸侯乘其弊而起,虽有智者不能善其后矣。故兵闻拙速,未睹巧之久也。夫兵久而国利者,未之有也。故不尽知用兵之害者,则不能尽知用兵之利也。
善用兵者,役不再籍,粮不三载,取用于国,因粮于敌,故军食可足也。国之贫于师者远输,远输则百姓贫;近师者贵卖,贵卖则百姓财竭,财竭则急于丘役。力屈中原、内虚于家,百姓之费,十去其七;公家之费,破军罢马,甲胄矢弓,戟盾矛橹,丘牛大车,十去其六。故智将务食于敌,食敌一钟,当吾二十钟;□①杆一石,当吾二十石。故杀敌者,怒也;取敌之利者,货也。车战得车十乘以上,赏其先得者而更其旌旗。车杂而乘之,卒善而养之,是谓胜敌而益强。
故兵贵胜,不贵久。
故知兵之将,民之司命。国家安危之主也。
【注:】
①:“忌”加“艹”头。
谋攻第三
孙子曰:
夫用兵之法,全国为上,破国次之;全军为上,破军次之;全旅为上,破旅次之;全卒为上,破卒次之;全伍为上,破伍次之。
是故百战百胜,非善之善也;不战而屈人之兵,善之善者也。故上兵伐谋,其次伐交,其次伐兵,其下攻城。攻城之法,为不得已。修橹□①□②,具器械,三月而后成;距堙,又三月而后已。将不胜其忿而蚁附之,杀士卒三分之一,而城不拔者,此攻之灾也。故善用兵者,屈人之兵而非战也,拔人之城而非攻也,毁人之国而非久也,必以全争于天下,故兵不顿而利可全,此谋攻之法也。
故用兵之法,十则围之,五则攻之,倍则分之,敌则能战之,少则能逃之,不若则能避之。故小敌之坚,大敌之擒也。
夫将者,国之辅也。辅周则国必强,辅隙则国必弱。故君之所以患于军者三:不知军之不可以进而谓之进,不知军之不可以退而谓之退,是谓縻军;不知三军之事而同三军之政,则军士惑矣;不知三军之权而同三军之任,则军士疑矣。三军既惑且疑,则诸侯之难至矣。是谓乱军引胜。
故知胜有五:知可以战与不可以战者胜,识众寡之用者胜,上下同欲者胜,以虞待不虞者胜,将能而君不御者胜。此五者,知胜之道也。故曰:知己知彼,百战不贻;不知彼而知己,一胜一负;不知彼不知己,每战必败。
【注:】
①:[车贲]。
②:“温”字“氵”旁换“车”旁。
军形第四
孙子曰:
昔之善战者,先为不可胜,以待敌之可胜。不可胜在己,可胜在敌。故善战者,能为不可胜,不能使敌之必可胜。故曰:胜可知,而不可为。不可胜者,守也;可胜者,攻也。守则不足,攻则有余。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,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,故能自保而全胜也。见胜不过众人之所知,非善之善者也;战胜而天下曰善,非善之善者也。故举秋毫不为多力,见日月不为明目,闻雷霆不为聪耳。古之所谓善战者,胜于易胜者也。故善战者之胜也,无智名,无勇功,故其战胜不忒。不忒者,其所措胜,胜已败者也。故善战者,立于不败之地,而不失敌之败也。是故胜兵先胜而后求战,败兵先战而后求胜。善用兵者,修道而保法,故能为胜败之政。
兵法:一曰度,二曰量,三曰数,四曰称,五曰胜。地生度,度生量,量生数,数生称,称生胜。故胜兵若以镒称铢,败兵若以铢称镒。
称胜者之战民也,若决积水于千仞之溪者,形也。
兵势第五
孙子曰:
凡治众如治寡,分数是也;斗众如斗寡,形名是也;三军之众,可使必受敌而无败者,奇正是也;兵之所加,如以□①投卵者,虚实是也。
凡战者,以正合,以奇胜。故善出奇者,无穷如天地,不竭如江海。终而复始,日月是也。死而更生,四时是也。声不过五,五声之变,不可胜听也;色不过五,五色之变,不可胜观也;味不过五,五味之变,不可胜尝也;战势不过奇正,奇正之变,不可胜穷也。奇正相生,如循环之无端,孰能穷之哉!
激水之疾,至于漂石者,势也;鸷鸟之疾,至于毁折者,节也。故善战者,其势险,其节短。势如扩弩,节如发机。纷纷纭纭,斗乱而不可乱;浑浑沌沌,形圆而不可败。乱生于治,怯生于勇,弱生于强。治乱,数也;勇怯,势也;强弱,形也。
故善动敌者,形之,敌必从之;予之,敌必取之。以利动之,以卒待之。故善战者,求之于势,不责于人故能择人而任势。任势者,其战人也,如转木石。木石之性,安则静,危则动,方则止,圆则行。
故善战人之势,如转圆石于千仞之山者,势也。
【注:】
①:“瑕”的“王”旁换“石”旁。
虚实第六
孙子曰:
凡先处战地而待敌者佚,后处战地而趋战者劳。故善战者,致人而不致于人。能使敌人自至者,利之也;能使敌人不得至者,害之也。故敌佚能劳之,饱能饥之,安能动之。出其所必趋,趋其所不意。
行千里而不劳者,行于无人之地也;攻而必取者,攻其所不守也。守而必固者,守其所必攻也。故善攻者,敌不知其所守;善守者,敌不知其所攻。微乎微乎,至于无形;神乎神乎,至于无声,故能为敌之司命。进而不可御者,冲其虚也;退而不可追者,速而不可及也。故我欲战,敌虽高垒深沟,不得不与我战者,攻其所必救也;我不欲战,虽画地而守之,敌不得与我战者,乖其所之也。故形人而我无形,则我专而敌分。我专为一,敌分为十,是以十攻其一也。则我众敌寡,能以众击寡者,则吾之所与战者约矣。吾所与战之地不可知,不可知则敌所备者多,敌所备者多,则吾所与战者寡矣。故备前则后寡,备后则前寡,备左则右寡,备右则左寡,无所不备,则无所不寡。寡者,备人者也;众者,使人备己者也。故知战之地,知战之日,则可千里而会战;不知战之地,不知战日,则左不能救右,右不能救左,前不能救后,后不能救前,而况远者数十里,近者数里乎!
以吾度之,越人之兵虽多,亦奚益于胜哉!
故曰:胜可为也。敌虽众,可使无斗。故策之而知得失之计,候之而知动静之理,形之而知死生之地,角之而知有余不足之处。故形兵之极,至于无形。无形则深间不能窥,智者不能谋。因形而措胜于众,众不能知。人皆知我所以胜之形,而莫知吾所以制胜之形。故其战胜不复,而应形于无穷。
夫兵形象水,水之行避高而趋下,兵之形避实而击虚;水因地而制流,兵因敌而制胜。故兵无常势,水无常形。能因敌变化而取胜者,谓之神。故五行无常胜,四时无常位,日有短长,月有死生。
军争第七
孙子曰:
凡用兵之法,将受命于君,合军聚众,交和而舍,莫难于军争。军争之难者,以迂为直,以患为利。
故迂其途,而诱之以利,后人发,先人至,此知迂直之计者也。军争为利,军争为危。举军而争利则不及,委军而争利则辎重捐。是故卷甲而趋,日夜不处,倍道兼行,百里而争利,则擒三将军,劲者先,疲者后,其法十一而至;五十里而争利,则蹶上将军,其法半至;三十里而争利,则三分之二至。是故军无辎重则亡,无粮食则亡,无委积则亡。故不知诸侯之谋者,不能豫交;不知山林、险阻、沮泽之形者,不能行军;不用乡导者,不能得地利。故兵以诈立,以利动,以分和为变者也。故其疾如风,其徐如林,侵掠如火,不动如山,难知如阴,动如雷震。掠乡分众,廓地分利,悬权而动。先知迂直之计者胜,此军争之法也。
《军政》曰:“言不相闻,故为之金鼓;视不相见,故为之旌旗。”夫金鼓旌旗者,所以一民之耳目也。民既专一,则勇者不得独进,怯者不得独退,此用众之法也。故夜战多金鼓,昼战多旌旗,所以变人之耳目也。
三军可夺气,将军可夺心。是故朝气锐,昼气惰,暮气归。善用兵者,避其锐气,击其惰归,此治气者也。以治待乱,以静待哗,此治心者也。以近待远,以佚待劳,以饱待饥,此治力者也。无邀正正之旗,无击堂堂之陈,此治变者也。
故用兵之法,高陵勿向,背丘勿逆,佯北勿从,锐卒勿攻,饵兵勿食,归师勿遏,围师遗阙,穷寇勿迫,此用兵之法也。
九变第八
孙子曰:
凡用兵之法,将受命于君,合军聚合。泛地无舍,衢地合交,绝地无留,围地则谋,死地则战,途有所不由,军有所不击,城有所不攻,地有所不争,君命有所不受。
故将通于九变之利者,知用兵矣;将不通九变之利,虽知地形,不能得地之利矣;治兵不知九变之术,虽知五利,不能得人之用矣。
是故智者之虑,必杂于利害,杂于利而务可信也,杂于害而患可解也。是故屈诸侯者以害,役诸侯者以业,趋诸侯者以利。故用兵之法,无恃其不来,恃吾有以待之;无恃其不攻,恃吾有所不可攻也。
故将有五危,必死可杀,必生可虏,忿速可侮,廉洁可辱,爱民可烦。凡此五者,将之过也,用兵之灾也。覆军杀将,必以五危,不可不察也。
行军第九
孙子曰:
凡处军相敌,绝山依谷,视生处高,战隆无登,此处山之军也。绝水必远水,客绝水而来,勿迎之于水内,令半渡而击之利,欲战者,无附于水而迎客,视生处高,无迎水流,此处水上之军也。绝斥泽,唯亟去无留,若交军于斥泽之中,必依水草而背众树,此处斥泽之军也。平陆处易,右背高,前死后生,此处平陆之军也。凡此四军之利,黄帝之所以胜四帝也。凡军好高而恶下,贵阳而贱阴,养生而处实,军无百疾,是谓必胜。丘陵堤防,必处其阳而右背之,此兵之利,地之助也。上雨水流至,欲涉者,待其定也。凡地有绝涧、天井、天牢、天罗、天陷、天隙,必亟去之,勿近也。吾远之,敌近之;吾迎之,敌背之。军旁有险阻、潢井、蒹葭、小林、□①荟者,必谨覆索之,此伏奸之所处也。
敌近而静者,恃其险也;远而挑战者,欲人之进也;其所居易者,利也;众树动者,来也;众草多障者,疑也;鸟起者,伏也;兽骇者,覆也;尘高而锐者,车来也;卑而广者,徒来也;散而条达者,樵采也;少而往来者,营军也;辞卑而备者,进也;辞强而进驱者,退也;轻车先出居其侧者,陈也;无约而请和者,谋也;奔走而陈兵者,期也;半进半退者,诱也;杖而立者,饥也;汲而先饮者,渴也;见利而不进者,劳也;鸟集者,虚也;夜呼者,恐也;军扰者,将不重也;旌旗动者,乱也;吏怒者,倦也;杀马肉食者,军无粮也;悬□②不返其舍者,穷寇也;谆谆□③□③,徐与人言者,失众也;数赏者,窘也;数罚者,困也;先暴而后畏其众者,不精之至也;来委谢者,欲休息也。兵怒而相迎,久而不合,又不相去,必谨察之。
兵非贵益多也,惟无武进,足以并力料敌取人而已。夫惟无虑而易敌者,必擒于人。卒未亲而罚之,则不服,不服则难用。卒已亲附而罚不行,则不可用。故合之以文,齐之以武,是谓必取。令素行以教其民,则民服;令素不行以教其民,则民不服。令素行者,与众相得也。
【注:】
①:“翳”加“艹”头。
《孙子兵法》 孙武[春秋]
发布: 2008-1-10 17:46 | 作者: 网络转载 | 来源: 网络转载 | 查看: 57次
